discuss 2008-2-4 20:47
艳照事件:公开发短片道歉可成减赔偿理据
陈冠希昨日透过律师向外发放「道歉短片」,片中虽然没有承认各张已散播的图片并非「移花接木」的伪造图片,或者他是否就是拍照人,但他却在短片中向「任何受这次莫名其妙折磨的无辜者道歉」。有法律界人士分析,今次陈冠希应该是按律师指示作出声明,而声明的客观作用,除了尝试挽回陈冠希的公众形象,对於他将来可能面对的索偿,亦可以作为减低赔偿额的其中一个理据。
倘未作措施防外泄违「保密责任」可索偿
陈冠希与女艺人的亲密裸照,如果是由陈冠希收藏然后外泄,除非图片是被人盗取,而陈本身已经作出了合理措施,保护照片不会外泄,否则陈冠希就是违反了「保密责任」(breach of confidence),女艺人们理论上可以向他索偿,由於女艺人的知名度及事件的广泛性,相信赔偿额会相当巨大。
不过,法律界人士认为女艺人未必会公开向陈索偿,索偿额本身亦难以计算,而诉讼会进一步伤害女艺人的名誉。因此,即使男方要向女方作出金钱补偿,很大机会会透过私底下谈判进行。